广西省某大型矿业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获得山西省某企业转让的某煤矿的开采权,但对如何进行采矿权转让事宜及相关手续办理、相关税款缴纳及如何获得税收减免问题存在较大疑问。
该企业通过咨询我所律师,双方经沟通协商后,聘请了我所律师担任该集团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负责处理采矿权转让及相关的法律问题。我所律师接受企业委托后,认真研究了企业现状,了解企业经营模式和日常纳税情况,就采矿权转让的相关问题出具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代为参加谈判并起草了 《矿权转让协议》,使企业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了该煤矿的开采权,并代为办理了矿权转让登记。